劳动合同

时间:2025-11-14 17:44:25
实用的劳动合同八篇

实用的劳动合同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址:住所(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职务为,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须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其它法定休假日。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四、劳动报酬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元。

2.计件工资。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月日至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

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㈢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送达确认书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以上与签订的本《劳动合同》,现予确认。

确认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为了更好的解决劳动关系部目前面临的诸多问题,理顺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对劳动关系部存在的难题做一个彻底解决,使业务工作能更加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领导及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会议中大家把平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一做了介绍和陈述,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我部门人员充分认识到了目前在管理中存在的实质问题,意识到了今后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也下决心要做好部门工作,彻底改变面临的状况,针对目前问题,公司领导在管理上和业务工作中做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部署,在会议上本部门人员现场进行了分工,下面,就下一步分工后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及要求规定如下。

一、 日常劳动合同管理岗位

岗位人员数: 1人(杨自杰)

岗位任务:

1、负责管理《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2、负责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档案日常管理;

3、负责新增、减少人员合同后续归档管理;

4、负责每月劳动关系部快报的按时报出。

岗位描述:

①、管理《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做好每月单位《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增加和减少台帐,对新增的单位全称应书面通知各部门签收,做好登记;签了协议没有运作的单位应尽快与单位取得联系启动运作。停止合作协议或长期未运作的用工单位办理停止合作协议手续,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对遗失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补充完备。②、劳务派遣员工的档案须资料齐全,合同、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应按部门规定收集到位,归入个人档案袋保管,建立《用工单位劳务人员合同和档案借阅登记》台帐,严格执行档案的进入及借出制度,如有遗失,档案管理当事人须提供遗失情况书面材料及办理遗失手续。

③、按照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时做好日常单位人员增减变化及续签合同的台帐录入信息,保证录入资料信息的准确率和及时性,并认真填写整理好要登记鉴证的劳动合同,对减少的人员档案分开进行保管,在接收了解除证明书时及时归挡。

④、按时统计汇总本部门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和劳务人员合同签订及解除情况,每月快报按时完成。

岗位职责:劳务工合同档案资料管理的好坏关系到今后劳务人员办理退工手续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发生合同遗失等情况,将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在此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提高认识,有责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对合同出现遗失、断档未续签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应及时发现如实汇报给相关人员知晓,在合同档案管理中严格执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收到增加人员的相关资料时应认真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对不齐全的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尽快使合同档案补充 ……此处隐藏7264个字……合同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

亮点2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须付补偿金

案例:小风是某建筑公司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8年,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是5年,今后每年一签。第8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小风被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小风的月薪只有3000多元。小风没多想,心想辞职就辞职,按照每工作1年补1个月经济补偿金计算,他可以领到3万多元。可没想到单位却告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小风不服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被驳回。

点评:按照目前《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但新法实施后,情况则会发生变化,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像小风的情况,该单位并未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小风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方终止合同,应当支付补偿金。

亮点3

一年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雇用

案例:去年10月,小刘在某地产公司做中介一直持续到今年11月,这期间,单位迟迟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小刘提出签合同时,单位负责人还声称:“像你这种岗位一般不签合同,要签合同你就走人。”小刘对此很气愤,但又舍不得丢掉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

点评:新法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新法首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社会最关注的条款。当然,对于劳动者来说,有了职业预期,是利好消息,但并非就是“救命稻草”,对个人来说,还是要兢兢业业工作,体现价值,才能确保合同稳定;对用人单位来说,只要员工犯错误,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亮点4

不签劳动合同企业要付双倍工资

案例:来自河南的小陈去年10月,通过老乡在龙岗一家企业当上了包装工。刚进厂时,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试用三个月后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为了转正,他在公司干得很卖力,一直盼望着能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谁知,在公司干了近1年时间,公司也没有与他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在这期间,小王多次找过负责人,可这位负责人却说:“你现在不是有工干,有钱领吗?签了合同也不过这样。”可小陈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心里总是不踏实。若不在这家公司干吧,一时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不得不维持着这种现状。

点评: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亮点5

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案例:小林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关内一家企业工作,当时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这期间小林兢兢业业工作,就想按时转正。谁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表示小林表现不佳,试用期将延长3个月。当时公司说给他的待遇是底薪1000元,另加补助与业绩提成,试用期考核达标后转正。然而又干了3月后,小林不仅没拿到应得的工资,还被解聘。对此,该公司的负责人解释是,小林半年内连10个客户都没签到,认为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公司。

劳动合同 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建劳动关系新格局意义极为重大,其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侵犯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该在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我们,务必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常识。老师利用课堂时间带领我们学习其中最精华部分,我将我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几点心得写出来,大家共同从中学习受益。

在应聘过程中,劳动者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自己真实的信息,但并不意味着求职应聘须如实回答所有提问。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全面了解求职者的情况是自己的权利而侵犯劳动者的隐私。为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初入某个工作单位,单位都会要求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双方都满意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无休止的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克扣试用期的工资,无缘无故解雇试用期的劳动者等等行为,劳动合同法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保护力度。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同时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合同法还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但是在这里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都存在误解,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样误解的结果是,一些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单位签订,而很多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出了明确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就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时就可以解除的。其实,许多单位的实践经验表明,与符合条件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增加凝聚力,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而大多数职工也明白,不好好工作或者不与单位同舟共济,就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白搭。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或裁或诉。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都可以成为终局裁决。《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这样规定,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是每一位劳动者以及每一个用人单位必须了解的法律,只有对其中的一些条文了解甚至熟知,才能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免受伤害。

劳动合同 篇8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月 日止。现因:

(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合同期满终止;

(3) 辞职

(4) 辞退

(5) 其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单位自 年 月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书

兹证明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 部门岗位,至 年 月 日因 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的劳动合同八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